國家規(guī)定六種情況須申請房屋安全鑒定
更新時間:2017-04-10 14:31:20 點擊次數:1738次
6種情況須申請鑒定
據悉,《通告》規(guī)定,凡在市城市規(guī)劃區(qū)內依法交付使用的房屋所有權人、使用人以及房屋管理單位,均須遵守本通告。
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房屋所有權人、使用人或者房屋管理單位應當自本通告發(fā)布之日起15日內向房屋安全鑒定機構申請鑒定:1.改變房屋承重結構的;2.增加房屋設計荷載的;3.安裝設施和設備影響房屋使用安全的;4.房屋超過設計使用年限繼續(xù)使用的;5.出現危及房屋使用安全跡象的;6.其他可能危害房屋安全需要鑒定的。
經鑒定為危險房屋禁出租
本通告由市住房保障和房地產管理局會同市公安局、市工商局和各區(qū)政府、各開發(fā)區(qū)管委會負責組織實施。經房屋安全鑒定機構鑒定為危險房屋的,房屋所有權人、使用人或者房屋管理單位不得將其出租。
違反本通告規(guī)定,不按期向房屋安全鑒定機構申請鑒定的,由市房屋安全主管部門依法強制鑒定,并予以處罰。違反本通告規(guī)定,將危險房屋出租的,由市房屋安全主管部門依法予以處罰。
磚混房屋設計使用年限50年
按照《城市房屋安全管理條例》規(guī)定,設計使用年限應當按照設計圖紙說明的使用年限執(zhí)行。無設計資料或設計圖紙無標明的按照以下年限執(zhí)行:木結構、磚木結構一般性房屋的設計使用年限為25年;磚混結構、鋼筋混凝土結構、鋼結構一般性房屋的設計使用年限為50年;紀念性建筑和特別重要的建筑結構的設計使用年限為100年。
注意事項
申請鑒定
要帶以下資料
1.房地局房屋安全管理處委托書;2.合同書;3.房屋所有權證明或房屋租賃合同,房屋代管(托管)協(xié)議書;4.房屋技術資料,包括地質勘察報告、施工資料、竣工圖紙、維修、加固記錄;5.鑒定人員需要核查的其它資料。
增加房屋設計荷載的行為包括:1.在樓板上增設水池的;2.增加樓層,增設樓梯、水平夾層的;3.其他超過設計規(guī)范規(guī)定增加房屋荷載的。
安裝設施和設備影響房屋使用安全的行為包括:1.在房屋內安裝動力、壓力性設備的;2.在房屋屋面、立面上設置廣告牌匾、供電、通訊等設施設備的;3.建造地下室、地下蓄水池的;7種情形危及房屋使用安全
據悉,房屋出現下列情形危及使用安全的,需要進行房屋安全鑒定:1.地基產生不均勻沉降、滑移、開裂的;2.基礎開裂破損的;3.墻體開裂、位移、傾斜、風化堿蝕的;4.梁、板、柱等鋼筋混凝土構件開裂、變形、位移、鋼筋銹蝕的;5.木質構件腐朽、變形、節(jié)點松動的;6.鋼結構構件或者連接件開裂、銹蝕,焊縫、螺栓或者鉚接拉開、變形、松動的;7.其他危及房屋使用安全跡象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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